中华女子学院智慧教学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内容:中华女子学院智慧教学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遴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遴选。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截止时间为本项目遴选公告日期)。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供应商以书面密封形式将遴选文件送至中华女子学院,遴选文件应包括: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一览表
3、经国家工商机关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5、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6、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
本项目采用遴选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商,项目预算为15万元(报价应为含税价格,并能提供增值税发票),超过预算及未按要求装订的遴选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响应文件未办理书面登记手续,或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遴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必须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及公司名称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接收遴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6时前(北京时间)
接收遴选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南门口。
四、关于服务合同延续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规定“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合同执行时间延续至不超过三年的期限,每次合同延续时签订期限不超过一年。合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对方提出,双方根据上一年的合作情况,可考虑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
六、联系方式
电话:(010)8465923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七、其它内容详附件: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智慧教学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需求
附件2、报价一览表,报价须包括所有相关费用。